张兴奎律师1994年开始在律所工作,1995年考取国家律师资格,中国法学会会员,北京市物权法研究会理事。张律师是最早一批房屋拆迁、土地征收补偿专业律师,是最早专业拆迁征收律所的创始合伙人之一。张律师及征地拆迁律师团队主要承办全国各地的房屋征收拆迁案件和集体土地征收案件,善于综合策划办理重大案件,全方位维护被拆迁人的利益。张律师及其经办的案件被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东方卫视、新华社、人民日报、法制日... >>详情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需要注意的是,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应当不低于...
如果对于征收补偿不满意,可以在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对于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从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十日内申请对评估报告进行复核,对复核结果仍然有疑问的,可以从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专家委员...